周新民(1896--1979) 留学日本。安徽庐江人。
1922年赴日留学。1924年日本东京明治大学法科研究科毕业,同年回国。曾任中国公学大学部、上海法科大学、复旦大学教授,云南大学、上海法政学院教务长。
1945年任民盟第一届中央委员、云南省支部组织主任。
1949年出席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。
新中国成立后,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,最高人民检察院秘书长,辽宁省沈阳市副市长,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、研究员等。是民盟第一至四届中央常委,第一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,第一至五届全国政协委员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