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枏(1908.5.9-2004)留学比利时,博士。法律学家。字叔厦。江苏省溧阳县人。
1928年上海吴淞中国公学大学部商科毕业,留学比利时鲁汶大学,先后获得政治外交硕士学位(1931年)和法学博士学位(1934年),回国后历任上海持志学院教授,湖南大学教授,苏皖政治学院教授,厦门大学教授兼法律系主任,江苏学院教授兼经济系主任,暨南大学教授兼法律系主任、法学院院长,安徽大学法律系教授,中国法学会民法、经济法研究会、外国法制史研究会顾问等职。主要研究法律学,着重罗马法、民商法方面。主要著作有《罗马法提要》《罗马十二表法》,合著《关于遗赠扶养协议若干问题的探讨》《罗马法》等,参加了《国外法学知识译丛》《法学词典》《中国大百科全书·法学卷》等书的编撰工作。
1991年被国务院授予对高等教育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专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