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天锡(1884--1970) 留学英国,博士。广东香山(今中山)人。
早年就学于香港皇仁学院。
1907年赴英国伦敦大学法律系学习,1912年毕业回国。
1914年再入英国学习。
1916年获法学博士学位。
1917年回香港当律师。
1918年去北京,次年任大理院法官。
1921年任中国出席华盛顿会议代表团专门委员,后任国际法权委员会代表等职。在此期间曾任北京大学、朝阳大学教授。
1928年去上海从事律师职业并任教于东吴大学。
1931年任南京政府司法行政部政务次长。
1935年任外交部顾问。
1936年为国际联盟国际法庭法官。
1945年重任司法行政部次长。
1946年任中国驻英大使,1950年1月去职,留居英国。
中国现代著名法学家。著有《东方与西方》、《孔子模型的中国》等,译有《民法初稿》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