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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宗祥(1879--1962) 留学日本。字仲和,浙江吴兴(今湖州)人。
1899年赴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学习法律,曾加入留日学生反清爱国团体励志社。
1903年毕业回国,1905年清廷“给予举人出身”,先后任进士馆教习,法律馆修纂官,农工商部候补主事,民政部则例局提调等职。
1909年转任北京内城巡警厅丞。次年升为法制院副院使。
武昌起义爆发后,随北方代表唐绍仪参与南北和谈。民国建立后,历任总统府秘书,法制局局长,大理院院长。
1914年升任司法部总长,并一度署理教育、农商总长。
1916年出任驻日公使,在段祺瑞指使下,多次参与对日秘密谈判,极力为皖系“武力统一”筹集军费,不惜出卖国家权益而举借外债,并在中日有关山东问题的秘密换文上签字。
“五四”运动中,与曹汝霖、陆宗舆被爱国学生列为三大卖国贼。6月10日,被北京政府明令免职。
1920年转入银行界,任中华劝业银行总理,北京通商银行总理。
1928年北洋军阀覆灭后,赴青岛隐居,后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咨询委员,华北电力公司董事长。
1945年抗战胜利后,迁居上海。1962年病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