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秉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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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

1956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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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学国家

美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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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贯

河南省

赵秉志(1956-    )留学美国。博士。刑法学家。河南省南阳市人。

1984年和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研究生,先后获得法学硕士、法学博士学位。

1990-1991年赴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进行访问研究。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副教授、刑法专业硕士生导师,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、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法律问题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,兼任《法律学习与研究》杂志副主编。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的理论与实践,中国刑事立法问题。曾参加关于刑法修改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讨论及起草工作。

主要著作有《犯罪主体论》《犯罪未遂的理论与实践》,合著《新中国刑法学研究综述(1949-1985)》《新中国刑法的理论与实践》《中国刑法的运用与完善》,主编《刑法修改研究综述》。合译著作有《英国刑法导论》《新犯罪学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