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张志让(1894--1978) 留学美国、德国,硕士。号季龙,江苏武进人。
早年就读于清华学校初级部、北京大学预科和复旦公学。
1915年留学美国,入加利福尼亚大学、哥伦比亚大学法律系。
1920年毕业获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。后赴德国柏林大学进修法学。
1921年回国后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,先后任北京大学、东院教授和复旦大学教授、法律系主任、法学院院长。
1937年曾为“七君子”首席辩护律师。
抗日战争时期,从事抗日救亡运动,主编《抗战周报》、《国民公论》、《文摘》、《宪政》等进步刊物,为民主进步人士。
新中国成立后,历任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委员、法制委员会委员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、中国政法学会副会长、中国锡兰友好协会会长。
是第一至四届全国人大代表,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,第二、三届全国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,复旦大学首任校务委员会主任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