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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友渔(1899--1992) 留学日本。山西灵石人。
1923年山西第一师范学校毕业,后入国立法政大学法律系。1927年加入共产党,1930年赴日本留学,入东京日本大学社会学部。
“九一八”事变后,因反对日本侵略中国而被驱逐回国。后任《世界日报》总主笔,并任燕京大学、中国大学、北平大学法商学院教授,讲授宪法学、劳动法学、新闻学和日本问题。在此期间,在中共领导下从事文化统战工作。“七七”事变后离开北平去济南、开封等地,先后任中共山东联络局书记、豫鲁联络局书记。1939年春去重庆,从事民主宪政运动。1941年去香港任《华商报》总主笔。1943年在重庆任中共南方局文委秘书长,中共重庆工作委员会候补委员兼政策研究室副主任,《新华日报》代总编辑。抗日战争胜利后,任中国共产党中央代表团顺问,参加国共谈判。1946年任四川省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、《新华日报》社长。1949年起任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、书记处书记、北京市常务副市长。1966年6月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副主任兼法学研究所所长。1979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,1982年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副秘书长。还曾任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副会长,中国法学会、政治学会会长。曾当选为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兼法案委员会副主任、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兼法律委员会副主任,并当选为第一至五届全国政协常委。长期从事法学、新闻学、国际问题研究,尤其专长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研究。
主要著作有《中国宪政论》、《五五宪草批判》、《法学基本知识讲话》、《关于社会主义法制的若干问题》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