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公超(1904--1981) 留学美国、英国、法国,硕士。原名崇智,字公超,英文名乔治,广东番禺人。
1918年入天津南开中学。
1919年“五四”运动时参加南开救国十人团,进行宣传。
1920年赴美国留学。获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学院学士、哈佛大学硕士学位。后转赴英国研究西方文学。1924年获剑桥大学文学硕士学位。又获汉城大学、阿默斯特学院名誉法律博士学位。后赴法,入巴黎大学研究院。
1926年归国,任北京大学英文系讲师。1927年任暨南大学外文系主任、图书馆馆长,并兼吴淞中国公学英国文学教授。1929年后,先后任清华大学英国文学系教授和图书馆馆长,北京大学西语系教授及系主任。曾创办新月书店,发刊《新月》杂志,为“新月派”骨干之一。抗日战争初期随校南迁,任西南联大外国文学系主任。后弃教从政,历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驻英属马来亚专员、驻英国伦敦办事处处长,外交部参事兼欧洲司司长、外交部常务次长、代理部长、部长。
1949年去台湾,任台湾当局“外交部”部长,“行政院侨务委员会”委员长,驻美国“大使”。1962年至1978年任“行政院”政务委员。1976年被聘为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。1978年任“总统府”资政。后任“故宫博物院管理委员会”副主任等职。
著有《中国古代文化生活》、《介绍中国》、《叶公超散文集》、《英国文学中之社会原动力》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