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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震(1885--1935)留学日本。字次之,安徽贵池人。
早年赴日本早稻田大学学习,获法学学士学位,后在日本司法省及司法裁判所学习。
1910年毕业回国,授法科进士,入司法界,先后任清廷法部员外郎、大理院推事等职。
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,被聘为新法典编纂委员会调查员,襄助新法典的修订。不久,任大理院民事第一厅厅长,兼北京政府司法会议会员。
1913年兼总统府军事法律顾问,政治会议委员。
1915年任司法官惩戒委员会委员。
1916年袁世凯死后,政治上倾向皖系。
1918年成为安福俱乐部主要成员,并任大理院院长,兼高等捕获审验厅厅长。
1920年直皖战争后,辞去所任职务,并被直系北京政府作为战争祸首通令缉拿。
1922年任段祺瑞秘书长。
1924年底,被中华民国临时执政段祺瑞任命为临时法制院院长。
1927年6月,潘复组阁,应邀担任司法总长。
1928年6月,奉系退回关外,乃离开政坛,在北平、天津等地闲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