萧蔚云(1924--2005) 留学苏联,副博士。湖南祁东人。
1951年北京大学毕业。1955年留学苏联。
1959年获列宁格勒大学法学副博士学位后回国。
历任中共北京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,法律系副主任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等。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,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,北京市宪法研究会会长。学术专长是宪法学。
著有《我国新宪法的诞生》、《记新宪法的新发展》,合著《宪法学概论》,合编《宪法学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