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新衡(1908--1987) 留学苏联。浙江慈溪人。
1925年初入上海大学,曾因参加国民党地下活动,遭军阀孙传芳通缉。1926年由国民党上海特别党部派遣,留学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。
1930年回国回国,在南京《苏尔评论》(月刊)杂志社工作。
1932年起先后任国民政府军委会政训研究班第一期指导员,豫鄂皖“剿匪”总司令部秘书兼秘书处第三科科长,军委会委员长西安行营第二处少将处长。西安事变时曾被扣押。
抗战爆发后,任军统香港特别区少将区长,第二处少将处长,行政院上海特别市统一委员会秘书长。
1945年后,任上海特别市政府参事兼处长、立法院立法委员等职。
1949年去香港,任国民党南方执行部筹备委员,后任代主任委员。
1950年在香港被刺伤后去台湾。历任台湾“立法院”外交委员会委员,亚洲水泥公司董事长,远东纺织公司常务董事等职。
译有俄罗斯阿戈比可夫《切卡的工作》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