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建煊(1938-- ) 留学美国。安徽合肥人。
1949年随父母去台湾。
1961年台湾成功大学会计系毕业后,入台湾政治大学财税研究所。1965年获硕士学位。
1970年赴美国哈佛大学进修所得税一年。
1973年起,先后任台湾“行政院”赋税改革委员会专员、秘书、专员,“财政部”税制委员会专员,赋税署第一处处长,“行政院”参事,“财政部”会计署署长、财税人员训练所所长等。
1984年任台湾“经济部”常务次长。
1989年任政务次长。
1990年6月任“财政部”部长。
1992年辞职。是国民党十三届中央委员。著有《税务旧制度之研究》、《所得税研究》、《奖励投资条例修正原则的再检讨》、《税务会计》、《租税法》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