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超庸(1899—1968) 留学美国,博士。原名颖,广西藤县人。
1922年入东吴大学。
1923年获法学士学位,被选为中国裴多菲荣誉学会会员。不久赴美国密执安大学学习,1924年获法学硕士学位。
1926年获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,8月回国,任东吴大学法学教授。
1927年,转任暨南大学法学系主任,一度兼任法学院院长,课余在南京、上海执律师业务。
1937年任国民政府监察院监察委员。
1938年兼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汉中行营顺问。
1949年去香港,任中国知识分子救助会主任。
1954年任崇基学院教授。
1957年去台湾,任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。
1963年当选为国民党第九届中央评议委员。
1968年被选为东吴大学校长。
著有英文本《论平时之公海捕获》、《中国之领事裁判权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