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文森(1933- )留学美国,博士。法学家。祖籍浙江省绍兴县,生于杭州市。
1958年年毕业于台湾大学,获得法学学士学位。后留学美国,1962年获得美国俄勒冈大学新闻法硕士学位,1965年获得美国乌伊拉姆特大学法学博士学位。之后于1966至1967年在美国伊利诺斯大学继续做博士后进修,并于1970至1971年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担任访问学者。1967年返回台湾,初任国家科学会外研究副教授,后出任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及系主任、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、“财政部”保险审议委员会委员、经济部国际仲裁员等职。1994年10月1日被任命为“司法院”第六届大法官,任期9年至2003年。
专攻保险法、票据法及动产担交易法。主要专著有《保险法判决之研究》(上下册)《保险法论文》(一、二集)《保险法总论》《保险法各论》《汽车保险》《票据法论》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