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启扬(1935-- ) 留学联邦德国,博士。台湾彰化人。
1958年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。
1962年获台大法律研究所硕士学位,并以最佳成绩获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交换学生公费奖学金,赴海德堡大学深造,1967年获法学博士学位。
后任台湾大学法律系副教授、台湾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所副研究员、国民党中央设计考核委员会委员。
1969年任国民党中央第五组副主任。
1972年后任国民党中央青年工作会副主任、代理主任。
1976年后任台湾当局“教育部”常务次长、政务次长,1984年升任部长,成为第一个台湾省籍的“法务部”部长。
1988年任“行政院”副院长,兼大陆工作会召集人、港澳小组召集人。
后任“国安会”秘书长。是国民党第十一至十三届中央委员,第十二、十三届中央常务委员。
1993年8月被指定为国民党第十四届中央常委。
著有《欧洲法制论丛》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