钱新之(1885--1958) 留学日本。名永铭,字新之,晚号北监老人,浙江吴兴(今湖州)人。
1897年入上海育才学堂。1902年入天津北洋大学财政经济系。次年赴日本神户高等商业学校。
1909年回国。1910年任南京高等商校教员。1912年任农工商部会计科长。1917年参与组织中华职业教育社,并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经理。1919年升任经理。次年任上海银行公会会长、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协理,四行储蓄会副主任及联合准备库主任。1927年任浙江省财务委员会委员,江苏、上海财政委员会委员,国民政府财政部次长、财政部代部长。1928年任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委员,中央银行理事会理事,浙江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长,交通银行常务董事。1929年任中兴煤矿公司总经理,中兴轮船公司董事长,中华职教社董事会主席。1930年任中法工商银行中方副董事长。1931年先任驻法公使,后任上海地方维持会理事,次年任副会长。1933年任全国航空建设会委员,建立杭州电力公司。1935年任中国银行、交通银行常务理事。抗战爆发后,参与组织上海市各界抗敌后援会,后去香港成立中国红十字会总办事处等。1938年任交通银行董事长。次年任中央、中国、交通、农民四行联合办事总处常务理事。1942年任中华信托投资公司常务董事。1946年出席旧政协会议,后当选为“制宪”国大代表,还任中国盐业公司、上海《新闻报》等董事长。1947年任美国公债劝募委员会主委。次年当选为“行宪”国大代表,并任复兴航业公司董事长。
1949年去香港,1950年迁台湾。是第一至四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