钱剑秋(1911-- ) 留学美国,博士。女,上海人。
上海法学院毕业,获学士学位。
1931年前后赴美国西北大学法学系深造,获博士学位后回国。历任律师、教授、上海市政府参事。
1946年当选为“制宪”国大代表,后任宪政实施促进委员会常委,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参事。
1949年去台湾。1954年任国民党中央妇女工作会主任,后任“立法院”立法委员,“妇联总会”常务委员。
是国际妇女法学会第十一、十八、十九届年会“中国代表”,联合国亲属法研讨会“中国代表”,国际妇女法学会立法委员会召集人,国际妇女法学会执行委员,世界和平法学会“中国代表”,国民党第八至十二届中央委员。
1982年当选为国际妇女法学会第一副会长。
著有《三十年来中国妇女运动》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