聂洪钧(1905-1966)留学苏联。湖北咸宁人。
1922年考入湖北省立甲种工业学堂。192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,不久被团组织选送到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。同年10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,年底返回湖北,任湖北省农民协会秘书长兼组织部长。1926年3月被捕入狱,后经董必武等营救获释。同年7月被派往咸宁,后建立中共咸宁特别支部,任书记。同年12月任咸宁县农民协会执行委员会主席。1927年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后,任中共鄂南区委书记、鄂南农民自卫军总指挥。同年冬被派往苏联莫斯科学习。1929年初回国到上海,先后任中共中央农委和江苏省委农委秘书长、上海吴淞区委宣传部长。1930年2月作为特派员,被派往鄂北,建立了以蔡阳铺为中心的襄东、襄南、宜城等地的苏维埃政权,10月调任中共京汉(信羽)特委书记。1931年5月调赣东北,任中共闽浙赣省委组织部长、红十军政委、新红十军政委兼政治部主任。1934年1月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,同年11月任红十九师政委、中共皖南特委书记。1935年2月到陕甘革命根据地,先后任中华苏维埃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、军委后方办事处副主任、陕甘晋省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。1936年任中共中央白区工作部干事、红二方面军政治部统战部部长,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兼军事部长、统战部长。1939年调回延安,任中共中央党务研究室研究员。1944年10月任八路军独立第一游击支队(南下支队)政治部秘书长、副主任。1945年4月任湘鄂赣边区行政公署专员。解放战争时期,任中共鄂东区委书记,东北粮食总局局长。建国后,历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,中南财委副主任,粮食部副部长等职,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