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汝璈(1904--1973) 留学美国,博士。江西南昌人。
早年毕业于清华学校。1924年留学美国,先入斯坦福大学,1926年毕业,获经济学士学位,后入芝加哥大学,1928年获法律学博士学位。
1929年回国后,先后任大同大学、山西大学、南开大学、武汉大学等校教授。
1933年任国民政府内政部参事。
1935年起,任立法院立法委员,并任中央政治学校、法律学校教授,南京中山文化教育馆副主任,《时事类编》半月刊总编,立法院外交委员会代委员长等职。
抗战胜利后参加东京国际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工作。
1948年任司法行政部部长等。
1949年春,任司法院大法官。同年底去北京。任外交部顾问。是外交学会常务理事、法学会理事,全国人大代表,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,第三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。
为中国现代法学家、法官,著有《最近法律学》、《法律哲学慨论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