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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寅初(1882--1982) 留学美国,博士。浙江嵊县人。
1906年北洋大学毕业后,留学美国,先后入耶鲁大学、哥伦比亚大学,主攻经济学。1914年获经济学博士学位。
1915年回国,任北京大学教授。1919年任该校经济系主任、教务处长。次年辞此二职,专任教授。后去上海,任浙江兴业银行顾问,并在东南大学创办商科,任教授。
1922年任北京中国银行总司券,中国经济学社社长,北京大学教授。
1927年起,先后任杭州财务学校、上海交通大学、南京中央大学教授,浙江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委员会主席,国民政府全国禁烟委员会委员,立法院第一、二、四届立法委员,财政委员会委员,重庆大学商学院院长。
1940年被国民政府逮捕,先押在贵州息峰,后转广西桂林。1942年出狱,在重庆受软禁。1944年恢复自由。
1945年起,历任重庆大学教授,上海中华职业学校教授,上海工商专科学校教授,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第三届委员,中央研究院院士,北京大学校长,中央人民政府委员,政务院经济委员会副主任,华东军政委员会副主席,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,中国银行常务董事。
1957年因提出“新人口论”,受到错误批判并撤北大校长职。
1979年任北京大学名誉校长。是全国政协一至五届委员,第一、二、四、五届常委,全国人大第一、二、五届常委,中国人口学会名誉会长。是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和人口学家。
著有《马寅初经济论文集》、《新人口论》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