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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思聪(1913--1987) 留学法国。广东海丰人。
1923年随留学法国的马思齐到巴黎。1925年入巴黎音乐学院,主修小提琴。
1929年回国,在上海、南京、广州等地举行独奏音乐会。
1930年再次赴法,随毕能蓬学作曲。
1931年回国,先后在广州、南京、上海创立广州音乐院、华南音乐院和中华交响乐团。抗日战争开始后,辗转于西南各地,历任中央大学、中山大学教授,广州音乐学院院长,重庆中华交响乐团指挥,创作了不少优秀的音乐作品。1946年任台湾交响乐团指挥,并在台北、台中、台南等地举行独奏会。1947-1948年先后在广州和香港教学。1949年由香港携家到北京。新中国成立后,任中央音乐学院院长,还是全国青联委员,中国音协副主席,全国人大代表,全国文联副主席。“文化大革命”中遭受迫害,遂于1967年携家出走,经香港到美国定居。1987年病逝于费城。1985年文化部、公安部同意中央音乐学院为其彻底平反的决定,恢复名誉。是中国最早的小提琴家之一,其演奏和创作,对中国小提琴事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促进作用。
主要作品有小提琴独奏曲《第一回旋曲》(1937)、《内蒙组曲》(1937)、《西藏音诗》(1942)、《牧歌》(1944),《小提琴协奏组曲》(1944);管弦乐《第一交响曲》(1941)、《山林之歌》(1954)、《第二交响曲》(1960),以及话剧《屈原》配乐(1953);大型声乐曲《淮河大合唱》(1956)等。在国外还创作了中国式芭蕾舞剧《晚霞》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