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应荣(1918~1971),留学美国。广东兴宁人。
1942年毕业于西南联大法学院,随即考入清华大学法学所,后毕业并获国际法硕士学位,在云南大学和岭南大学任教。
1948年获美国洛克菲洛基金会资助,赴华盛顿州立大学留学,次年转到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,攻读国际法。
1950年6月中断博士学位课程回国(与胡宁、常沙娜同船)。
先入华北人民革命大学学习马列主义,1951年去岭南大学,1952年院系调整并入中山大学历史系任副教授,1957年被划为右派接受“监督劳动“,两年后回校在系资料室工作。
1966年底以“反革命罪”被判刑5年。1970年夏,在劳改采石场,被人打伤后脑,不治死亡。
1978年10月,其“右派”获改正,1979年4月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对其的判刑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