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兴原(1885—19??) 留学英国,硕士。澳门人。
清末赴英国留学,入牛津大学,1910年毕业并获硕士学位。后回国,在东吴大学任讲师。
1919年起,先后任广东国民政府外交部司长,陈炯明顾问,法典编纂委员会委员,广州军政府大理院院长.大元帅府总检察厅检察长,特别刑事审判所所长。
1925年任广东国民政府廖案审判委员会委员,广东省高等审判厅厅长。
1927年任上海法租界临时法院院长,后去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