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锡辉(1905- )留学法国。广东顺德人。留尼汪华人企业家、社团领导人。
随同父亲刘文波移居留尼汪后,在圣但尼接受中学教育,后到法国巴黎深造,获得法学博士学位。
1932年毕业后回到留尼汪岛探亲。时值当地殖民政府公布法令,规定外国侨民必须重新领取身份证,并要求他们到圣但尼市中央监狱里按指模,刘锡辉受华侨委托,决定向法院申诉。当局终于采纳其建议。
二战期间,留尼注曾一度处于法国维希政府的统治之下。为了加强对移民(特别是同盟国的移民)的控制,留尼证政府于1941年要求各国侨民换取身份证,并下令华人到当地监狱去换领身份证。不论当局用意如何,这对华人无疑是一种歧视性的侮辱。刘锡辉再次挺身而出,向当地政府交涉。经过力争,华人的地位获得当地政府的尊重。
1953年,法国政府下令禁止留尼汪华侨经营酒吧生意。对当地华侨的生计影响甚大。法令公布后,留尼汪中华商会立即召集会员大会,华侨一致推选刘锡辉赴巴黎与法国最高行政当局交涉。经过交涉,华侨原已领有经营酒吧业牌照者的权益得到保护,法国政府准许他们的酒吧业继续经营,但规定不得将该牌照转让给其他人。这样的处理办法虽然仍旧保留对华侨的歧视,但与原来颁布的法令相比要宽松得多。
他一直从事烟业生产,留尼汪的香烟有80%是曲他属下的烟草公司生产的。刘锡辉不仅在企业界深孚众望,而且在当地社会也很有名望。他是留尼汪工商会的会员,还担任各种组织的荣誉职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