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瑞恒(1891--1961) 留学美国,博士。天津人。
早年就读于天津新学书院、北洋书院。
1909年赴美国留学,入哈佛大学理学院,获理学学士学位后,转攻医学。
1915年获哈佛大学医学博士学位后回国,任上海红十字会总医院外科医师。
1920午再度赴美学习。
1923年回国,历任北京协和医院院长,中国医学会会长,武汉国民政府卫生部部长,南京国民政府卫生部常任次长、代理部长、部长等职。
1930年创办中央医院、中央卫生实验院,并兼两院院长。还曾任行政院卫生署署长、军政部军医总监。
1949年去台湾,任“内政部”卫生设计委员会主任委员,美国医药“援华会”副会长兼“驻华”代表。
1951年后任台湾“中国红十字总会”会长等。后病逝于美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