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阔才(1911--1993) 留学日本。台湾苗栗人。
台北高等学校文科毕业,1930年代赴日留学,日本京都帝国大学法律系毕业,日本高等文官司法科考试及格。
回国后,曾受训于“革命实践研究院”第二期和“国防研究院”第三期。曾任律师多年。
1945年台湾光复后,历任苗栗区长,新竹县政府建设局局长,台湾省参议员,台湾省物资调节委员会监察人,台湾喊业公司监察人,远东电器工业公司董事长,“国防研究院”兼任讲座,中国文化学院董事兼日本研究所理事长,台湾省临时议会议员,省议会议员,台湾窑业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,苗栗县县长。
1957年任台湾省政府委员。后任“国家安全会议国家建设委员会”计划委员。
1962年任台湾合会储蓄公司董事长,“中日文化经济协会”副会长,“中华电视公司”董事长,“亚洲国会议员联合会理事会”主席。
1969年当选为台湾“立法委员”,1972、1976、1980、1986年连任“立法院”副院长。还曾任围民党中央评议委员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