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长民(1876--1925) 留学日本。字宗孟,福建闽侯人。
1897年中秀才。1906年赴日本早稻田大学学习政治经济。
1909年回国后,历任福建咨议局秘书长、法政学堂教习等。
1911年武昌起义后赴上海,赞助革命。
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时,作为福建代表,任南京临时参议院议员兼法典编纂委员,同年参与组织共和宪政会(后改为共和党)。
1913年当选为中华民国众议院议员,兼众议院秘书长。共和党与其他党派合并为进步党后,任该党政治部部长。
1914年任北京政府政事堂参事、参政院秘书长。
1917年任段祺瑞内阁司法总长,参加宪法研究会。
1919年著文演说抨击巴黎和会列强偏袒日本,掠夺中国权益。
1920年偕女游历欧美。
1921年作为中国代表参加国联总会意大利米兰会议。
1923年归国,任北京政府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,参与反对曹锟贿选的活动。
1925年任段祺瑞政治善后会议议员,11月,奉军郭松龄部通电反对张作霖,入郭幕。12月在郭家屯中流弹身亡。从政之余,擅长诗词与书法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