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柏生(1902--1946) 留学苏联。别号石泉,广东信宜人。
1920年考入广州岭南大学。
1923年因参加罢课活动被开除,至广州执信中学任教。
1925年任汪精卫秘书,此后长期追随汪,宣传汪的政治主张。同年9月赴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留学。一年后回国,任黄埔军校政治教官。
1927年随汪精卫赴法国,曾刨办《留欧通讯》(后改为《欧美通讯》)。
1929年冬到香港创办南华通讯社。次年创办《南华日报》,自任社长。
1932年在上海创办《中华日报》,任南京国民政府侨务委员会常务委员。次年任立法院立法委员。抗日战争爆发后,前往香港主持《南华日报》并兼国民党中央宣传部特派员。
1938年在香港成立国际编译社,并创办蔚兰书店。同年12月随汪精卫逃至越南河内,并在《南华日报》上发表汪叛国投敌的“艳电”电文,极力为汪辨护。次年8月在汪伪国民党六大上当选为中央常委、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,并任汪伪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别部长。
1940年任汪伪行政院宣传部长,接管沦陷区文化宣传机构。次年初任汪伪清乡委员会委员,汪伪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常委兼秘书长。
1943年始任汪伪最高国防会议委员,伪安徽省省长兼安徽省保安司令、蚌埠绥靖公署主任、安徽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。
1945年8月逃往日本,10月被引渡回国。
1946年5月31日被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判处死刑,10月8日被处决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