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志鹏(1932- )留学美国,博士。法学家。贵州省修文县人。
1956年考入台湾中兴大学法律系。1960年毕业留校任教。
1965年获得美国西南法学基金会奖学金,入德州国际法学院及南美以美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学。
1967年转学加州法学院继续攻读法学,次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。
1968年回台湾后,在台北地区执行律师业务,兼任中兴大学及辅仁大学法学教授。
主要著作有《英国契约法论》《强国富民论》《标准六法全书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