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锡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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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

1873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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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学国家

日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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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贯

河北省

李锡九(1873-1952)留学日本。原名永声,又名立三。河北安平人。

1905年赴日本留学,加入同盟会。先后毕业于东京自强学校应用化学科和经纬学校警察科。1907年回国后,任直隶警务学堂学监。与王励斋、江著源发起创办了保定育德中学。1913年1月当选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国会力议员。1917年南下广州,任非常国会护法委员。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24年1月出席在广州召开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,会后被派回直隶同李大钊等一起负责筹建国民党隶方党部的工作,任北方党部委员。1925年到广州,任广东国民政府委员、监察院首席监察委员兼军事裁判所所长。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,坚决反对蒋介石、汪精卫的反革命背叛行为,在武汉被捕入狱,后经多方营救获释,此后以秘密党员身份继续留在国民党内,从事国民党上层人士的团结争取工作。七七事变后,被国民党当局任命为国民革命军新编陆军第五军顾问、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西安行营顾问等职,在贯彻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,团结国民党上层人士方面做了大量工作。抗日战争胜利后,反对蒋介石的内战独裁政策,在国民党上层人士中大力开展统战联络工作。1948年平津战役期间,曾以傅作义方面代表的身份,赴河北平山县西柏坡同中共中央代表联系和平谈判问题。1949年2月,与李济深、沈钧儒、郭沫着等15位著名人士发表联合宣言,响应中国共产党关于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号召。同年9月,出席在北京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,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。新中国成立后,任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委员、河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、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