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俊龙(1908--1979) 留学美国。湖南湘乡人。
早年武昌中山大学肄业。
1932年留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,回国后曾任南京国民政府第三战区政治部组长,《前线日报》社社长、社会部处长、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第三厅厅长。
1947年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、宣传部副部长等职。
1949年任南京国民政府与共产党和平商谈代表团顾问,赞成中共提出的国内和平协定。谈判结束后脱离国民党政府。
新中国成立后,任政务院参事,第二至五届全国政协委员,民革中央常务委员、组织部副部长、对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