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浩培(1906--1997) 留学英国,硕士。笔名江左,江苏宝山(今属上海)人。
1918年起,就读于上海商业中学、承天中学。
1924年至1928年,在上海持志大学、东吴大学法学院学习。
1936年赴英国伦敦大学、伦敦经济政治学院学习,先后获法学学士、法学硕士学位。1939年回国。
1940年加入中国法学会。同年至1945年,任武汉大学法学教授。
1942年后兼任法律系主任。
1945年任浙江大学法学教授兼法学院院长。
1946年曾被中央研究院提名为院士候选人。
1949年任国民政府司法院大法官。
新中国成立后,任中央法制委员会专门委员。
1950年参加九三学社。1951年12月,加入中国政法学会。
1954年起任国务院法制局专门委员,后任国际关系研究所研究员。
1957年调北京外交学院任教授。
1963年后,任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专门委员,1978年起,任法律顺问。是九三学社第七届中央委员会顾问。
1980年3月,加入中国国际法学会,任《中国大百科全书·法学》卷“国际私法”部分主编。
著有《契约的准据法》、《国际问题的比较研究》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