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德伦(1917--2001) 留学苏联。回族,北京人。
1938年北京师大附中毕业,入辅仁大学历史系。
1940年肄业,入上海音乐专科学校管弦乐系大提琴班,先后师从依.舍甫磋夫和罗曼、杜克生学习大提琴,并与同学组成“上海青年交响团”,指挥话剧配音乐队。
1946年毕业赴延安,任中央管弦乐团教员和指挥。
1949年随中央管弦乐团到北京,乐团改组为中央歌剧舞剧院,仍任该院指挥。
1953年去苏联,在莫斯科音乐学院歌剧交响乐指挥系当研究生,师从尼·安诺索夫。学习期间,曾指挥过苏联国家交响乐团、全苏广播大交响乐团等二十多个交响乐团,在莫斯科、列宁格勒等地进行过数十次演出。
1955年由我国政府派往捷克参加布拉格之春音乐节,曾指挥捷克两个交响乐团在布拉格等地演出。
1957年2月在莫斯科指挥苏联国家交响乐团举行纪念贝多芬逝世125周年音乐会。同年秋毕业回国,任中央乐团交响乐队首席指挥、艺术指导,兼任中国文联委员、中国音协理事。其后又指挥过芬兰、古巴、民主德国、卢森堡、加拿大等国交响乐团演出。
1987年指挥中央乐团等十一个专业团体、800多位专业演奏家组成的交响乐队,演出“交响乐之春”音乐会。多次担任国际音乐比赛评委。
1980年获中国文化部授予的指挥荣誉奖。
1987年任交响乐爱好者学会会长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