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任清(1910- )留学法国,博士。法学家。字伯澄。广东省兴宁县人。
早年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和东吴大学,分别获得文学学士和法学学士学位。后出国留学,入法国都鲁士大学深造,先后获得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。1939年起出任重庆复旦大学教授、讲授刑法、国际公法、法学通论等课程。
去台湾后,出任台湾省嘉义地方法院推事,1951年升任庭长,1953年升任台湾高等法院推事,兼任东吴大学法学教授。1958年改任台湾最高法院推事。1961年至1962年兼任军法学校教授。1968年至1970年兼任政治大学法律学系教授。1970年至1971年兼任辅仁大学教授。博士毕业论文为《中国宪法史》。
主要专著有《法学通论》《国际公法纲要》《刑法概要》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