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维钧(1888—1985) 留学美国,博士。字少川,江苏嘉定(今属上海)人。
1904年赴美国留学,入纽约州蒙托福市柯克学院,1905年考入哥伦比亚大学,获国际法及外交学学士、硕士学位。1912年获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后回国。1913年任外务部参事。 1916年获美国耶鲁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。
1920年9月至1922年5月,任驻英国公使。1921年为中国出席华盛顿裁军会议全权代表,1922年任北京政府财政委员会主任委员、外交总长。1923年4月至1924年10月,专任外交总长。1926年5月任财政总长兼关税委员会主任委员,10月至翌年6月,任外交总长,兼署国务总理。1928年至1956年为海牙常设仲裁法院法官。1931年12月任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。1932年8月出任驻法国公使。1932年至1934年曾任中国出席国联理事会代表。1933、1936年为中国出席国联大会首席代表。1936年2月转任驻法国大使。1941年任驻英国大使。1944年为中国出席顿巴敦橡树园会议首席代表。1945年3月为中国出席旧金山会议首席代表,参与起草联合国宪章,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。1946年任驻美国大使。
1956年任台湾当局“总统府”资政。1957年任海牙国际法庭法官。1964年任海牙国际法庭副庭长。1967年退休后定居美国纽约。中国近现代资深外交家,有“活的外交史”之称,对维护中国主权,对国联、联合国的成立及早期工作有重大贡献。
著有《外国人在中国之地位》、《门户开放政策》、《顾维钧回忆录》(英文)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