龚祥瑞(1911--1996) 留学英国、法国,硕士。浙江宁波人。
早年在家乡设塾馆。1929年入上海沪江大学生物系。
1931年转入清华大学政治学系。
1935年考取公费留英,在国内实习。1936年留学英国伦敦大学经济政治学院,1938年获M.sc(Econ.)学位后转赴法国,入巴黎大学法学院比较法研究所。
1939年回国,任昆明西南联大政治系副教授。1940年任教授。
1944年起任重庆中央青年干部学校教授兼教务处副处长。
1945年任重庆大学政治系教授。
1946年任国民政府行政院资源委员会专员、人事处处长,考试院铨叙部参事。1947年以考试院出国考察团副团长职,考察美、英、法国及瑞士的文官制度。
1948年夏起,任北京大学政治学系教授,燕京大学政治学系兼职教授。
1954年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、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参事室参事、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国家法教研室成员。
1982年任瑞典厄伯左拉大学访问教授。是国际司法专员协会特邀会员,中国政治学会常务理事,北京市法学会理事,民盟中央文教科技委员会委员。长期从事政治学、法学的教学和研究。
著作有《欧美官吏制度》、《英美文官制度的新发展》、《批判拉斯基改良主义国家学说》、《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》、《外国比较宪法》、《文官制度、监察制度》、《欧洲共同体各国宪法》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