费孝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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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

1910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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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学国家

英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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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贯

江苏省

费孝通(1910--2005)  留学英国,博士。江苏吴江人。

1933年燕京大学,获学士学位毕业。1935年清华大学研究院毕业,考取庚子赔款提供奖学金的出国留学名额,1936年赴英国伦敦大学经济政治学院。1938年获哲学博士学位。

1938年回国,曾任云南大学、西南联大教授,清华大学教授、系主任、副教务长。1944年加入民盟,积极参加当时的民主活动。1952年起,历任中央民族学院教授、副院长。1957年被错划为“右派分子”,1980年平反。后任国务院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,国务院专家局副局长,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,中国社会学会会长,国务院学应委员会委员,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,民盟第二届中央常委、第三届中央委员、第四届中央副主席、第五届中央副主席、主席、第六届中央主席,第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,第七、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。1980年获国际应用人类学会授予的该度马林诺夫斯基名誉奖。1981年获英国皇家人类学会颁发的该年度赫胥黎奖章。1982年被伦敦大学经济政治学院授予荣誉院士称号。1988年获美国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奖。是中国社会学研究的代表人物和著名的社会活动家。长期从事社会学、社会人类学的教学和研究,探索中国城乡发展的道路。

著有《江村经济》、《禄村农田》、《生育制度》、《乡土中国》、《乡土重建》、《从事社会学五十年》、《费孝通社会学文集》、《论小城镇及其他》、《边区开发与社会调查》、《费孝通民族研究文集》、《行行重行行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