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清文(1893-)留学英国。福建厦门人。中国台湾当局官员。生于新加坡。
英国剑桥大学土木工程系毕业。
历任交通部联运秘书,日内瓦国际联盟交通会议专员,平汉、北宁铁路车务处处长,粤汉铁路副局长,西南运输处仰光、新加坡、马尼拉分处主任,台湾中信局顾问,中信局董事长,台湾驻塞浦路斯“大使”、“总统府国籍顾问”等职。
在台湾“侨务委员会长”任内,修正通过“华侨回国投资条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