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汉章(1925-- ) 留学苏联。浙江宁海人。
1946年到晋察冀边区,入华北联合大学俄文系学习。
1948年加入共产党,调入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作编辑工作。
1951年派赴苏联莫斯科大学攻读法律专业。
1956年回国,先后在国务院法制局、国务院秘书厅、国务院法规编纂委员会从事法制工作。
1979年调入中央政法小组,参加民法的起草。
后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,研究生院副教授、教授、硕士生导师等。
译著有《苏俄刑法》、《苏联的检察制度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