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光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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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

1881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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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学国家

美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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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贯

江苏省

陈光甫(1881--1976)  留学美国,学士。原名陈辉祖,字光甫,江苏镇江人。

早年当过学徒和邮政局职员,后在汉阳兵工厂任翻译。1904年以湖北省代表团随员身份赴美参加圣路易斯博览会。会后,得官费津贴在美留学。1904年入依阿华州辛普森大学学习。1906年入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财经商业学院学习。

1910年获商学学士学位后回国。初在南洋劝业会任外事科主任,后任两江总督署外事秘书。1911年任江苏省银行督察,1914年任中国银行顾问。1915年与庄得之等创办上海商业储蓄银行,任总经理。1923年首创旅行部,后扩充为中国旅行社。

1927年任江苏、上海财政委员会主任。1928年任中央银行理事兼中国银行、交通银行常务董事、董事。1932年出任全国财政委员会委员。1936年任国民政府财政部高等顾问、国民政府委员及立法委员、行政院贸易委员会主任委员。曾作为中国币制代表团首席代表与美国缔结“白银协定”。

抗日战争时期,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和中、美、英平准基金委员会主席。抗日战争胜利后,历任国民政府委员、中央银行外汇平衡基金委员会主任委员、美金公债监理会委员和输出推广会副主任委员。

1949年移居香港,将上海银行香港分行改为上海商业银行。1954年后,在台北设立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开展业务。1965年定居台北。为民国时期公认的经营美国式商业银行的金融代表人物。

著有《陈光甫先生言论集》、《吾国经济改造的根本问题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