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文熙(1902--?) 留学德国,博士。字缉甫,河南修武人。
1923年入北京医科大学。
1925年加入国民党。1927年当选为国民党河南省党部执行委员。
1929年留学德国柏林大学,攻读国民经济和农村经济。
1933年获哲学博士学应后回国。
1934年春,任职于国民政府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,主办农利金融。
1936年在中国银行任职,司天津行辖区农贷。
1942年任兰州中国银行经理。
1944年在国民党中央训练团高级班第二期受训后,兼任甘肃省水利农牧公司总经理。
1945年,奉派接收平津的中国银行、正金银行、德华银行等,并任北平中国银行经理,北平市银行公会和北平市商会会长。后当选为“行宪”国大代表。新中国成立前去台湾,任“国大代表”,台湾“中国银行”总管理处稽核、赴外稽核,曼谷中国银行经理,曼谷中国保险公司董事长,雍兴实业公司总经理。
1958年当选为“国民代表大会”台北两权第五研究组召集人等。 |